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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再审
发布时间:2012-08-23 16:28:32
遗产纠纷再审
案由:
李静在其丈夫去世后,起诉继子郑明春、郑明堂要求继承遗产,郑明堂自愿将其继承权转赠给李静,郑州惠济区法院一审判决遗产房屋八间中两间归李静,余归郑明春,郑明春支付李静3000元折价款。郑明春不服,郑州中院二审及再审均维持原判,郑明春又向本院申请再审。 开庭时间:2012-08-23 09:00 开庭地点:2号楼6楼17号法庭 基本案情: 李静在其丈夫去世后,起诉继子郑明春、郑明堂要求继承遗产,郑明堂自愿将其继承权转赠给李静,郑州惠济区法院一审判决遗产房屋八间中两间归李静,余归郑明春,郑明春支付李静3000元折价款。郑明春不服,郑州中院二审及再审均维持原判,郑明春又向本院申请再审。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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