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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法院立案公开彰显“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2-08-23 09:49:07
本网讯(通讯员 冉启文)
近年来,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在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中,牢固树立司法公开理念,坚持阳光司法,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廉洁、以公开促公信、以公开促高效,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立案公开是司法公开的起点。巧家县人民法院根据本县属国家级贫困县,所辖区域山高路远,交通不便,人民群众文化素质不高的特点,为方便群众诉讼,节约立案时间,提高立案效率,开展了全方位、多渠道的立案服务。强化立案信访“窗口”的八大服务功能,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设立值班庭长和立案导诉员,全面推行巡回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并创造条件建立网络立案服务。 对前来法院进行法律咨询、立案的当事人,该院提供立案前的指导,解答法律咨询,对来访群众的合理要求尽力提供便利,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六个一”活动,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真情问候,一把椅子让坐,一杯茶水相敬,一片热忱立案,一声再见相送。实现立案办事有人引导,咨询法律有人答复,查询案件有人帮助,确保诉讼群众不多等一分钟,不多跑一趟路,真正做到导诉服务、立案审查、查询咨询和答疑、诉讼费计收、材料收转、接待接访等全方位服务。 该院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度、办案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文明接待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将受理案件范围、案件受理条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审判与执行工作流程、法律文书式样、各类案件诉讼指南、立案庭工作人员姓名及办公时间、监督电话等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真正做到立要程序公开透明,积极发挥立案信访公开在全院司法公开活动中的示范作用。 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该院积极开展初信初访化解工作,推行带案下访化解矛盾模式。并公开院长接待制度,规定每星期三为院领导接待日,提前3天公布接待领导姓名、职务,由院长或副院长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人民群众的申诉信访。采取重点案件定部门、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在处理信访问题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判后答疑活动,了解信访工作动向,了解社情民意,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真正做到倾听群众心声,体察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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