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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子网吧上网偷窃挎包再入狱
发布时间:2012-08-23 10:16:26


     本网讯(通讯员 傅南)   因抢劫罪曾被判刑七年的于帆在网吧上网时,看见凳子上放着一个橘黄色的挎包,于是顺手牵羊将挎包盗走。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于帆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1年9月18日18时许,被告人于帆窜至株洲市荷塘区华湘市场某网吧内上网,趁被害人不注意之机,将被害人放在网吧内凳子上的一个橘黄色的挎包盗走,包内有现金5200元、二张银行卡、一把雨伞等物品。得手后,被告人于帆将二张银行卡、一把雨伞等抛弃。

    荷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之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于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于帆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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