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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佳明交通肇事案
发布时间:2012-08-23 15:36:39
黄佳明交通肇事案
案由:
2011年6月13日早上,被告人黄佳明驾驶豫L6023号“江淮”牌出租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三五一五工厂门前路段时,因未保持安全车速,未注意避行人,造成张玉琛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开庭时间:2011-10-14 08:3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 2011年6月13日早上,被告人黄佳明驾驶豫L6023号“江淮”牌出租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三五一五工厂门前路段时,因未保持安全车速,未注意避行人,造成张玉琛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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