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艳媚)
因怀疑侄子偷窃自己1.6万元,说闲话引来一场杀身之祸,广西天峨县某村黄某被自己侄子罗某用摩托车避震器敲击头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判决,故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桃等医疗费28721元。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罗某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70000元。
被害人黄某与侄子罗某相邻而居,关系较好,经常来往。2010年3月某天,黄某的侄子罗某等三四人到黄某家玩耍。当天晚上,黄某回到家中,发现自己收藏的16000元钱不翼而飞,便怀疑钱是罗某兄弟偷的,为此两家发生争吵而产生矛盾。2011年10月11日下午,罗某在家中招待来访亲友吃饭喝酒,听到黄某在家中伙房说:“吃了就偷啦”之类的闲话,罗某认为黄某又在说他,就趁着酒劲,从家中拿着砍刀冲出门时,被亲戚拦住抢下。心存不甘的罗某又找来一根摩托车的避震器,跑到黄某的厨房朝黄某头部猛击一棍。黄某被打后踉跄走进伙房倒在火灶旁。黄某受伤后立即送往医院抢救,至10月26日死亡。罗某随后潜逃,后又到公安机关自首。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