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于占收诉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人民政府案
发布时间:2012-08-24 10:04:35
于占收诉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人民政府
案由:
上诉人于占收和第三人于新邦系前后邻居,于占收2006年3月扒旧房建楼房时,欲往北占住两家宅基地中间16.375平方米的争议土地,遭于新邦阻拦,双方经协调达成协议,于占收原扒原建,后申请万金镇政府进行确权。万金镇政府以双方现有宅基地都超过标准,遂作出决定:双方争议的16.3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于占收提起诉讼,一审维持了万金镇政府作出的决定,于占收不服,提起上诉。 开庭时间:2011-09-16 08:3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 上诉人于占收和第三人于新邦系前后邻居,于占收2006年3月扒旧房建楼房时,欲往北占住两家宅基地中间16.375平方米的争议土地,遭于新邦阻拦,双方经协调达成协议,于占收原扒原建,后申请万金镇政府进行确权。万金镇政府以双方现有宅基地都超过标准,遂作出决定:双方争议的16.3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于占收提起诉讼,一审维持了万金镇政府作出的决定,于占收不服,提起上诉。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