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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断案的分寸
作者:焦兴国   发布时间:2012-08-24 09:34:55


    人因为讲究分寸而被社会接受、信任和器重。

  做人做到恰如其分,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做事做到恰到好处是人生的最大学问。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为人处事要有分寸。人生中最难把握的是分寸。

  法官更讲究分寸。分寸是一杆称,掂在法官手上,印在老百姓心里。称出来的是输和赢,看到的是邪与正。

  当今的法官非官又似官,因为法官是从先前的官中游离而来,在老百姓心中仍然是衙门内的官,都是行使公权力者。但法官只是一个判官,虽说掌握着审判权,但仅依法断定是非,道出一个公理,给予一个公平,并没有行政官员的号令权利、财产权和人事权等。从本质上来讲,法官是一个使用法律的人,而不是古时拥有行政权、审判权于一体的官。但民众既把法官当“父母官”来要求,又把法官当着“青天大老爷”来企盼。因此,法官的言行举止要有特定的分寸,这一分寸建立在理想之上,定位于现实之中。

  当然,法官是凡尘俗子,本质上不可能超脱常人。包正斩附马也不得不不三思而行,“龙头闸”数次才闸下,但世人从来没有怀疑“包青天”的执法人格。文革期间的周恩来一直在暗中保护遭受迫害的老干部,并没有公开痛斥红卫兵的错误行为,但至今没有人指责周恩来的为人品格和党性原则。在我们这个高度讲究人情的国度里,法官处在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各种人情、关系和势力通过各种渠道向审判渗透,法官也不可能完全“黑脸”,做到六亲不认,八方不顾,适当灵活处置为尝不可,但关键要把握好一个度,绝对不能突破“分寸底线”,做到既不能枉法,也不可徇私,更不得不公,又能服亲友和权势的“说情打招呼”,这就是法官的分寸,也是一个法官的司法技巧。

  公堂之上,法官给予对决的任何一方,以脸色、言语上的特殊,都会引起当事人对公正的怀疑;消遣场所,法官涉足或有不雅行为,就会招至业外不洁的人格非议;举止装束,不论男女法官,服饰、发型时髦超常,谈吐夹杂戏言脏语,就会带来本性轻浮指责;交友之中,法官与嘻皮之人、行为不规之人、无诚信之人或有不良史记录之人来往,就会背上同流合污之名……。由此,法官的举止言谈和生活小节都要注意,要做到谈吐大方,装束得体,交友谨慎,业外自律。在这些小节上讲究近似苛刻的分寸显得非常必要,能够自持分寸才配当法官,否则,就只能是貌合神离,成为堂上堂下不一样的“两面人”,或者干脆就是公堂上的“李鬼”。

  断案之中,法官面对亲友、关系和权势的“说情打招呼”,完全置之不理似乎不现实,违背良智和法律更不可为,这个分寸最难把握。其实“说情打招呼”之人大多是为求得公正而来,法官只要能够秉公断案,他们都可以接受。即是他们输了官司,只要判后释法到位,相信他们也可以理解,法官大可不必有众叛亲离的担忧,更不必有身入险境之感。当然,对于恶意诉讼之人,企图通过法官之手达到不可告人目的,对此,法官必须以一身正气回应,否则就失去了职业操守,以及“分寸底线”,也就无为人处事的分寸而言。

  法官的分寸说来见小,细品起来可大,把握好实属不易,它不是一种不偏不倚、可进可退的中庸哲学,而是为人处事的准则。一个法官把握分寸的能力,来之于缜密的法律知识、科学的法律方法、娴熟的司法技巧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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