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俊芳 胡静)
只因妻子当上村干部,工作应酬多了些,男子便猜疑妻子出轨。8月22日,经过法官与亲友的劝解,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重归于好。
1992年1月,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一起在广州打工相识,后来双方自由恋爱。1992年10月,双方觉得感情成熟了,就办理了结婚登记。同年12月,生育了一男孩。婚后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但是,2003年7月,被告刘某在外打工期间犯罪,后向原告李某写了保证书,李某也原谅了刘某,夫妻感情也因此有了点隔阂。双方开始因小事吵架继而打架。2011年6月,原告李某当选了村干部,被告刘某没有为其开心,反而由于疑心重,每天猜疑妻子李某,导致夫妻感情恶化。李某认为已经无法与刘某生活下去,故诉至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系合法婚姻关系。李某与刘某是自由恋爱而结婚的。双方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十余年感情都很好,即使是被告刘某犯罪,李某都能原谅刘某,夫妻感情较好。只是因为丈夫不理解妻子在村委会工作而猜疑,导致李某无法与其生活,双方还是由和好的可能。主审法官鉴于此,与双方的亲友,以双方多年的夫妻感情及父母对孩子的责任为由共同劝解李某与刘某,经过多番劝说,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各让一步,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