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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凯营、谢永伟故意伤害案
发布时间:2012-08-24 15:29:45
丁凯营、谢永伟故意伤害案
案由:
2010年7月28日22时许,被告人丁凯营、谢永伟等人携带砍刀,双节棍到本市源汇姬崔村开先网吧门口处,对翟宏哲进行殴打,致翟宏哲轻伤。 开庭时间:2011-08-11 08:3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 2010年7月28日22时许,被告人丁凯营、谢永伟等人携带砍刀,双节棍到本市源汇姬崔村开先网吧门口处,对翟宏哲进行殴打,致翟宏哲轻伤。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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