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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男子不愿拖累妻儿同意离婚
发布时间:2012-08-24 14:33:56
本网讯(通讯员 吴坚定 温凤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驮卢法庭在监狱内调结一起离婚案,一名被判重刑入狱的男子自称不愿拖累妻儿,同意妻子的离婚请求,高墙内上演了温情的一幕。
原告陈某与被告赵某经人介绍认识,于1996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儿子赵小峰(化名)。一家三口原本其乐融融的生活,却在2010年12月因被告赵某触犯法律被判处重刑入狱,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原告陈某对夫妻感情心灰意冷。为此,原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儿子赵小峰由原告抚养。 被告获悉原告的离婚诉请后,悔恨交加,表示原、被告双方仍有夫妻感情,但念及自己已犯下刑事犯罪,被判处重刑,不愿拖累妻儿,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只希望离婚后,原告能过得好并将孩子抚养成人。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婚生子赵小峰由原告抚养。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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