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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年男子诈骗四名离异女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27 10:40:11


     本网讯(通讯员 谷原忠)   长得帅气不是错,但是利用帅气来犯罪这就是错。2012年8月24日,黑龙江虎林市人民法院对一个大龄帅气男专骗离异女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被告人赵某40余岁,长得很阳光且帅气,被别人称为小帅哥。由于没有正式工作,也不务正业,至今未婚。2009年初,其听说一个哥们在网上找到一个很有钱的情人。于是其也动了心,便在网上寻找情人。通过其仔细研究,便决定以离异女子为猎物进行骗色骗财。

    2009年7月,被告人赵某在“世纪佳缘”征婚网站结识盛某,二人确立恋爱关系。当年8月至次年11月间,被告人赵某以在鸡西干工程为由,先后骗取盛某人民币71000元。

    2010年12月,被告人赵某在“世纪佳缘”征婚网站结识王某,二人确立恋爱关系。2011年2月至12月间,被告人赵某以做生意和干工程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195000元。

    2011年2月被告人赵某在“世纪佳缘”征婚网站结识曹某,二人确立恋爱关系;2011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赵某以做生意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曹某人民币60000元。

    2011年6月,被告人赵某在“世纪佳缘”征婚网站结识郑某,二人确立恋爱关系;2011年6月至11月间,被告人赵某以在林甸干工程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郑某人民币140000元。

    被告人赵某诈骗4人,诈骗财物总价值人民币466000元。被告人赵某于2011年12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赃款未缴回。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适用法律意见正确,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赵某当庭认罪,但因个人挥霍等主观原因,未能退赃,对以上情节,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鉴于上述情况,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的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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