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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法院“一评二改三复查”确保“两评查”出实效
发布时间:2012-08-27 16:57:19
本网讯(通讯员 胡波)
在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中,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对裁判文书和庭审采取“一评二改三复查”,确保“两评查”取得实效。
上犹县人民法院对庭审和裁判文书的评查统一由院长任组长的“两评查”领导小组进行,评查时,被评查部门的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须回避,以杜绝评查中顾及“人情”、“面子”的现象。对于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先由责任人就已经出现的具体问题加以改正,后由分管该部门的院领导牵头,组织该部门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并向“两评查”领导小组提交整改报告,通过“二次整改”确保在同一问题上绝对重复错误。整改之后,该院在领导小组复查的基础之上,先后邀请八名人民陪审员、四名人大代表以裁判文书“匿名”评查,庭审“突袭”评查的方式进行不定期的复查。 “两评查”活动的开展,有效的提高了司法审判的质量和效率,随之而来的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的提升,在2012年上半年全省法院社会满意度测评中,上犹县人民法院获得95.0893%的满意率,全省排名比去年同期上升72位。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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