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离婚纠纷得化解 夫妻和好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2-08-29 11:02:09
本网讯
近日,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善堂法庭干警通过不懈努力,促成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和好。
原告刘某与被告齐某于2009年进行典礼仪式,于今年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生育有一个儿子,不满两周岁。原告称在双方生活期间,被告经常找茬闹事,今年7月份,因一件小事,被告就要拿刀砍原告,原告回娘家居住,到法庭起诉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联系,被告说不去法庭,也不离婚,愿意咋就咋。考虑到被告情绪不稳定,承办法官决定冒雨到被告家做工作。经过耐心劝说,被告同意到法庭调解。承办法官听了双方的陈述后,了解到原被告之间只是因为生活上缺乏沟通和理解才经常吵架,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有和好的可能。为促成双方尽快和好,承办法官通知了双方父母及亲友到法庭参与调解。 调解一开始,原告就声泪俱下,诉说自己的诸多委屈。被告听到原告的控诉,便觉气愤难当,几欲离席而去。承办法官及时制止住被告的暴躁情绪,耐心听取双方意见,适时劝说,待他们气消之后继续进行疏导工作。适时引导原告能多看对方的长处和优点,希望原告能珍惜过去的感情,给被告一次机会,不要草率离婚。同时劝告被告要懂得如何关心、爱护家人,决不能动手打人。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双方的儿子因病正在善堂中心卫生院输液治疗,就给原告做思想工作,让原告先给儿子看病,在承办法官苦口婆心劝说下,原告表示愿意去医院陪护儿子输液。承办法官抓住机会,利用亲情化解法和背靠背调解法对双方进行调解,同时示意双方家长及亲友也进行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原告终于表示如果被告不再对其进行殴打,能关心、爱护家人,就可以考虑与被告和好。被告表示很后悔自己以前的的过激行为,以后一定改正,并请求原告的谅解。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思想教育工作,原被告双方终于打开心扉,解开了心结,都主动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并表示以后要珍惜夫妻感情,给孩子营造一个和睦的家庭环境。 责任编辑:
纪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