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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钱赌博不成寻衅滋事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29 11:18:31


     本网讯(通讯员 黄猛)   欲与人赌博,却因随身携带的钱不够,找人借钱遭拒便出手打人并打砸东西。2012年8月27日,广西阳朔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阳朔县人何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2年2月22日22时许,被告人何某酒后来到阳朔县高田镇被害人何碧某开办的代销店内与人赌博,因其身上所带现金不够,遂想被害人何碧某借钱,被害人何碧某拒绝借钱给被告人何某,被告人何某将被害人何碧某从轮椅上踢倒在地。被害人何碧某的母亲李某及其哥哥见状阻拦被告人何某,被告人何某持椅子将李某左臂砸伤,并将代销店内的水壶、碗柜、凳子等物品砸毁。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被告人何碧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何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致一人轻伤,应增加相应的刑罚量。被告人何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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