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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12年男子重操旧业又获刑 曾越狱逃亡15年
发布时间:2012-08-29 11:46:56


     本网讯(通讯员 徐春)   曾经上演越狱一幕的九江籍男子,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因盗窃村民家禽再次入狱服刑。8月28日,江西九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赵世兴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早在1989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赵世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就在他服刑的第二年的一天竟然乘机越狱逃走,直到十五年后的一天他才被重新抓获服刑。经历了十五年的逃亡生活,度过了十二年的牢狱生活的赵世兴并没有汲取教训。2011年2月24日,他刑满释放,距离出狱不到半年的时间,赵世兴又开始重操旧业干起了偷鸡摸狗的事情来,多次盗窃村民家禽直至被抓获刑。2011年7月至10月,赵世兴先后在九江县多个乡镇多次盗窃当地居民家鸡311只、鸭10只、鹅1只,价值人民币16969元。

    2011年12月30日下午,赵世兴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的赵世兴赔偿了所有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所有被害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世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赵世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赵世兴其家属赔偿了所有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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