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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法院扮好三重角色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发布时间:2012-08-29 14:41:36


     本网讯(通讯员 辛士俊)   随着《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正式出台,江西省赣州市迎来了重大历史机遇。近段时期以来,赣州两级法院把国务院《若干意见》宣讲工作作为头等政治任务,积极开展“苏区振兴发展——我怎么看怎么干”大讨论活动,深刻分析人民法院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中所肩负的使命和工作任务。赣州市中级法院院长郭玉元在多个场合做思想动员,号召广大干警积极投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大业,立足自身职能,主动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献策献力。特别是要扮演好三重角色:

    要扮演好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促进者”的角色。及时调整司法政策,结合《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在司法领域因势利导,淘汰落后产能,限制不当竞争行为,促使各类市场行为向更加有利于赣南苏区振兴的方向靠拢。抓紧出台服务和保障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具体措施,推动全市法院设立工业园巡回法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服务月活动,设立重大项目司法联系点,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全市重大项目特别是《若干意见》中确定的重大项目现场,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服务,运用司法手段促进赣州产业升级、项目推进、民生改善。

    要扮演好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保障者”的角色。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定职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与执行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断提高刑事司法能力,更好地依法惩罚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完善“三调联动”、司法协理等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加强减刑假释、社区矫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等工作,努力形成健康稳定的社会秩序。

    要扮演好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参与者”的角色。充分利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难得机遇,自我加压,理清思路,不断强化法院自身建设,努力促进法院事业与整个赣南苏区一起实现振兴发展。积极向上争取,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力争使全市法院基础建设、经费保障、装备配置、人才培养等工作得到上级更多关心支持。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和“永远热爱党、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法院党的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加强审判管理,全面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重点抓好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依托红色资源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具有时代特征、赣南特色、法院传统的法院文化。深入开展创建作风建设模范法院活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队伍纯洁。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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