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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五个严禁”监督卡给法官戴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2-08-29 15:24:44
本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彭洪基)
“刘法官服务态度好,业务娴熟,干练热情,为群众办案办事尽心尽责!”8月24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黄某在案件审结后,在“五个严禁”监督反馈意见表上对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写下这样的监督评议意见。
为拓展廉政监督的层面,畅通当事人监督渠道,吉安县法院积极转变监督理念,创新案件跟踪监督模式机制,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自今年7月起,在全院实行随案发放“五个严禁”监督卡制度,对办案法官做到“外形于束”,为广大法官的公正廉洁司法增加了一道“紧箍咒”,有效地促进了法院队伍廉政建设。 随案“五个严禁”监督卡制度是案件立案后向当事人发放“五个严禁”监督卡及反馈意见表,让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对办案法官及干警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直接反馈给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以保证办案法官公正廉洁司法。 “五个严禁”监督卡明确向当事人公布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内容,告知监督方式,公布了该院纪检组、监察室投诉监督电话和投诉邮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对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审判、执行、委托评估、拍卖、法医鉴定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对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公正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方面进行评议,也可在案件结束后,对办案的整个过程提出监督评议意见。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重点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有无违反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等相关廉政条规,即有无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关系人的请吃、请玩或报销应由自己支付费用的行为,有无与当事人或律师等诉讼代理人不正当接触、交往的行为,有无利用办案之便拉赞助的行为,有无其它影响公正办案的行为等进行监督。适用范围涵盖全院所有法官及干警。 “五个严禁”监督卡发放的流程是案件在立案时,由立案庭向原告或申请人发放。案件承办部门确定案件承办人后,由案件承办人向被告或被申请人发放。在发放“五个严禁”监督卡时,让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在案件结束后办案人将送达回证附卷,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评查,审判管理办公室将评查结果报送纪检监察部门。 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如果收到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举报投诉法官及干警的电话、信函、邮件等,经查证属实的,将对法官及干警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对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监督反映出来的问题,实行挂牌整改,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诫勉谈话直至追究相应的责任。 此外,该院还规定案件承办人应主动征求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各类案件的“五个严禁”监督卡及反馈意见表回收比应达到所办案件的七成以上,并将随案“五个严禁”监督卡制度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把贯彻执行随案“五个严禁”监督卡制度情况作为对部门、法官及干警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在此基础上,该院还建立提醒机制,对全院法官及干警加强廉政教育,做到“内化于心”。除了每月开展警示教育外,每个星期一给全院法官及干警群发一则廉政短信,廉政短信内容向全院干警征集,真正把撰写廉政短信的过程当作一次廉政的承诺。 截至目前,该院共发放“五个严禁”监督卡及反馈意见表338份,赢得了辖区群众对法官办案广泛关注和客观评价。通过这一举措,全院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提高,上诉发改率和信访率明显下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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