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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怨偶争财产 今日一笑泯恩仇
发布时间:2012-08-30 09:45:56


     本网讯(通讯员 林丽梅)   原被告双方本已协议离婚,并就共同所有的房屋进行了分割,但因男方一直不愿支付补偿款给前妻,导致被法院强制执行。在广西岑溪市人民法院冻结其工资账户并查封房屋情况下,被执行人终于与申请人握手言和,一笑泯恩仇。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黄某离婚纠纷中就双方共同所有房屋达成了分割协议,房子归黄某所有,黄在2012年7月4日前支付5万元给陈某,如不能按时支付,则多支付2万元。后黄某没有如期支付,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万元。案件受理后,被执行人态度比较强硬,不顾调解书确认该套房为夫妻共有财产的事实,一味强调该房是家庭共有财产,是其父母购买的。只同意先支付5000元,余下部分每月支付500元。

    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只有一套房,且与父母、妹妹及前妻所生的女儿共同居住,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但申请人也确实有困难,每月只支付500元,70000元需执行十多年,对申请人不公。为了寻找突破口,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工资帐户(余额仅为2.18元),并查封了套房。果然,被执行人态度缓和了,执行人员把握时机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经多次沟通后,被执行人同意履行35000元,并承诺除按约定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外,再支付财产分割费1000元。在征求申请人意见时,申请人却不同意,坚持要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财产分割费。面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向申请人讲明现实,指出他们两人都在同一单位上班,被执行人的收入状况其本人也应当比较了解,希望申请人考虑清楚。

    8月29日,双方再次到法院协商,经过执行人员二个多小时的协调,双方发泄完对对方的不满后,终于握手言和,并不好意思的笑了。真是昔日怨偶为财产申请执行,今日泯然一笑解恩怨。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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