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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见手机店人多顺手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30 09:47:02
本网讯(通讯员 曹源 胡李霞)
2012年4月22日20时许,安徽宁国市西津街道城东路的某家手机店中正值客流高峰期,35岁的杨某前来购买手机,但当他看到店内工作人员正忙于照顾其他顾客时,买手机的想法竟然变成了“拿”手机。趁工作人员不注意之时,将放置在柜台上的一部新白色朵唯WG900型手机窃走。翌日,就在这家手机店隔壁的一家手机维修店中,前来配数据线的杨某被该店店主当场认出。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1080元。
安徽省宁国市法院审理认为:杨某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但杨某认罪态度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赃物亦被追回并发还受害人,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追求财富应该通过合法的手段。2000元的罚金也许并不会给杨某的经济和生活状况带来太大的影响,但是这次经历一定给他上了重要的一课。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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