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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医院门口贩毒当场被抓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30 10:09:36


     本网讯(通讯员 高胜敏 夏开圣)   交易毒品一般是选在人少偏僻的地方进行,一男子却反其道而行之,直接在医院门口进行毒品交易,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万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万某系一“瘾君子”,因吸毒耗尽家财,便开始以贩养吸。其先后多次从“细苟”(具体情况不详)处购得毒品,在宜春市某医院门口,卖给肖某毒品2次,每次100元;卖给周某毒品2次,每次150元。2011年11月11日下午4点左右,万某再次在宜春市某医院门口卖给周某150元毒品,在离开时被蹲守在此的公安人员抓获。案发后,从周某身上、被告人万某身上及其住处查获浅黄色粉末9小包。经鉴定,所缴获的粉末检出毒品二乙酰吗啡、乙酰可待因、单乙酰吗啡、烟酰胺及咖啡因成分,净重量为3.396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万某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万某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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