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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车司机因路线问题打伤乘客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30 10:51:16
本网讯(通讯员 贺力平)
城市道路施工,车辆通行缓慢,乘客要求按最近路线行驶,但出租车司机怕堵车耽误挣钱,因行驶路线问题两人发生争执,出租车司机激情之下,操起晚上出车用于防身的钢筋砸向乘客的头部、手臂。近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钏霖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2年2月19日13时许,邹某与其两个朋友在邵阳市邵阳大道与建设南路交汇处一起乘坐被告人李钏霖驾驶的一辆红色出租车,邹某表示要先到邵阳市汽车东站让朋友下车后再到建材市场去,被告人李钏霖向邹某解释从起始点到邵阳东站因人防工程施工经常堵车,要换线路走,绕行不远,但时间上要快得多,邹某不乐意,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但司机李钏霖还是开车从靠近东站的湘运市场里面转到汽车东站,邹某的两个朋友下车后,双方又因去建材市场的行驶线路问题发生争执,被告人李钏霖激情之下,将车开至邵阳市双清区石油公司前,操起其座位底下晚上出车时用来防身的一根钢筋将邹某头部、左手臂等处打伤,经法医鉴定邹某的伤情构成轻伤。开庭审理前,被告人李钏霖与受害人邹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受害人损失八万余元,被害人邹某对被告人李钏霖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人民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在开庭审理中,被告人李钏霖和辩护律师辩称,被害人邹某的伤是被告人李钏霖用钢筋打伤的,但是被告人是在受害人邹某多次抢出租车方向盘并对其实施殴打的情况下才将邹某打伤的,其行为应构成正当防卫。 双清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钏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该案中,被告人并未提供证据证实被害人邹某有抢其方向盘及殴打他的行为,且即使被害人邹某有抢其方向盘的行为,被告人李钏霖完全可以采取靠边停车等方式来避免,被告人李钏霖用钢筋殴打被害人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故对该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被告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考虑到被告人李钏霖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做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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