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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9天即领证 男子被“摆乌龙”骗彩礼1万
发布时间:2012-08-30 14:32:43


     本网讯(通讯员 胡静)   男子急于娶妻,与女子相识9天迅速过彩礼打结婚证,不料被骗,5天后“乌龙妻子”失踪。8月28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政行政确认案件,判决撤销被告县民政局对于原告涂某与高某作出的结婚证。

    2011年,原告涂某已经35岁了还未娶妻,涂某家境不是很好,媒人介绍了几个都不愿意与涂某交往。同年3月10日,有个陈姓媒人给涂某介绍了高某,称高某不在乎涂某家境贫苦,只要涂某人品好就行。3月15日,涂某与高某见面,晚上便同居生活,3月19日,双方商定好结婚登记,涂某给高某10000元彩礼,涂某给了高某10000元彩礼。3月23日,高某便于涂某去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哪知,登记后5天,高某就带着结婚证不见踪影,涂某遂按照高某户口上登记的地址去高某家寻找,发现真正的高某另有其人,不是自己刚新婚的妻子。涂某遂到县公安局报案,后确实新婚妻子是冒用高某身份证件与涂某办理结婚手续。鉴于此,原告涂某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其结婚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县民政局在为原告涂某、第三人高某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在双方没有提交婚姻状况证明的情况下,未尽到对高某提供的户籍证明进行严格审查的义务,致使她人冒用高某身份证件与原告涂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该婚姻登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撤销。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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