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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开审长武“3·17”特大黄金盗窃案
发布时间:2012-08-30 15:27:06


庭审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刘孝利)   2012年3月17日凌晨,发生在陕西省长武县全都超市的特大黄金被盗案曾经震惊一时。8月29日上午,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武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对涉案被告田针源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田针源涉嫌盗窃现金6万元、价值140余万元的黄金首饰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田针源于2012年3月初,从湖南省窜至安康市平利县,在平利县用虚假身份证明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后又窜至长武县,在盯上该县全都超市老凤祥专柜黄金首饰后,以县城附近果树房为落脚歇息点,经过多次对全都超市踩点和在彬县、长武及甘肃泾川等地购买、偷盗作案工具后,于3月17日凌晨3时许爬墙翻窗进入全都超市,作案时披棉被逃避监控探头,凌晨6时撬开保险柜、盗取黄金首饰300余件及现金6万元后迅速逃离现场。

    事后被告人田针源在湖南桑植老家将5万元赃款交给其妻子,自己挥霍掉5000余元赃款,用氧气焊将盗得的黄金首饰熔解成金饼藏匿其岳母家中。经鉴定,被盗窃的黄金首饰为足金及千足金,黄金首饰熔解成金饼后重量为3284.87克,价值1456068.81元(含成品工费),盗窃总数额为1516068.81元。

    被告人田针源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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