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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回家遇车祸截肢 车主、司机遭索赔57万
发布时间:2012-08-31 11:36:06
本网讯(通讯员 陈自喜)
2011年底,回家心切的小张通过网络与小林、小刘一起拼车回东北过年。为了能早点回到家中,三人连夜赶路,因超速驾驶车辆掉入沟内,造成小张重伤,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由于小林、小刘不愿赔偿,小张将一起拼车回家的他俩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赔偿57.6万元。
25岁的小张称,去年年底,他准备回东北过年,但因没有购买到回家乡的火车票,无奈之际在网上认识了专门提供拼车服务的小王。通过小王,小张与小林、小刘达成拼车意向,由小刘提供车辆,小林驾驶车辆,三人共担费用。今年1月19日21时55分许,车辆行驶到珲乌高速公路吉林至延吉段,因高速行驶撞到了右侧防护栏并翻入护栏外边的沟内,造成小张重伤。经吉化集团公司总医院一院治疗,小张的左小腿被截肢,并被司法中心鉴定为六级伤残。本起事故经吉林公安交警支队认定,小林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及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导致车辆失控,小林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由于受伤至今,小林、小刘都没有任何表示,所有的费用都是由小张自己自行垫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张将两人连同保险公司一起诉至北京市房山法院,索赔57.6万元的经济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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