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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为买苹果产品诈骗“瓷娃娃”救命钱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31 11:29:03


     本网讯(通讯员 雪洁)   从媒体上看到患有脆骨症的小明,孙某主动联系小明的母亲义务为小明补习英语,但是为了得到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孙某竟骗小明的母亲杨女士用好心人捐给小明的治病钱给自己买电脑。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近日,丰台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2月间,被告人孙某在本市丰台区马连道55号院等地,自称是人民大学研究生,以自己不在北京为由,骗取被害人杨某为其垫付的京东网上购货款共计7643元。2012年5月31日,被告人孙某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六里桥派出所抓获。

    据悉,孙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做家教。他通过媒体得知小明患有脆骨病,便和杨女士联系,自称是人民大学的研究生,想要免费为杨某的孩子补习英语。2012年2月,孙某从京东商场订购了一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后谎称自己在外地,让杨女士代其收货和交款。一直非常信任孙某的杨女士替孙某支付了货款,而这笔钱是好心人捐给小明的治病钱。孙某将电脑取走后一直未联系杨女士,两部手机都停机了。2012年5月31日,孙某到中央电视台听讲座时,被杨女士的朋友看到,后报警。

    “我想买一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做课件,我知道错了,我辜负了杨女士对我的信任”,庭上,孙某说道。

    孙某的父母向法庭出具了杨女士对孙某的谅解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辩护人的意见本院酌予采纳。鉴于被告人孙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涉案赃款已退还,故本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据此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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