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吉伟立 王朝峰)
执行工作开展的情况,关乎到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关乎到法治的威严,关乎到社会的和谐。河南省卫辉法院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敢于面对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从2012年6月起,组织执行监督员对一年以上未结的执行积案实施个案监督,开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如曹某申请执行张某民间借贷一案,2005年曹某申请后,张某因逃避执行被我院拘留,仍然分文不付,由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05年10月,张某与其妻李某离婚,且两人均下落不明,2005年11月我院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该案终结执行。2012年6月,我院邀请担任执行监督员的卫辉市政协委员徐成才对该案实施个案监督。监督员与执行干警一起反复翻阅卷宗,查询被执行人其他家庭成员人口信息,询问张某房屋的承租人弥某,找到张某之子张某某了解案情。在一番努力调查后,查明已于2010年10月病逝,其子张某某继承其房产一处的事实。经过裁定,我院依法变更张某某为被执行人,其母遂出面自愿代其履行债务。在执行干警主持和徐成才委员监督下,双方于2012年6月达成和解协议,2012年7月18日,该案顺利履行完毕。
组织执行监督员实施个案监督以来,执行监督员对执行工作敢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执行的公正、高效、规范、廉洁,卫辉法院有效杜绝了乱执行、不执行现象和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情况,对有能力履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手段,排除各种干扰,有力推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化解执行中的矛盾,扩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在社会的影响,提高法院的执行威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