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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电瓶时被发现咬伤失主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31 14:25:17
本网讯(通讯员 邓涛)
丰城一男子在偷电瓶时被失主发现,失主对其进行抓捕,男子遂咬伤失主,后被村民抓获。2012年8月30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徐亮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2年5月1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徐亮携带钢筋剪、钢钎等作案工具窜至丰城市河洲一村庄中,发现一闲屋没有上锁,里面有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便进入屋内,剪断锁车的铁链,准备将车推出盗窃该车的电瓶。此时户主余友华正好出来方便,发现被告人徐亮在其闲屋行窃,便对被告人徐亮进行抓捕,徐亮拼命挣脱、反抗,咬伤余友华并将余友华推倒在地。随后,余友华在村民的帮助下,将被告人徐亮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余友华伤势为轻微伤乙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亮盗窃余友华的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致余友华轻微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徐亮犯罪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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