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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车鸣喇叭让路遭拒砍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03 10:07:23
本网讯(通讯员 黄敏)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乡村民唐某朋,他驾驶摩托车行驶时发现前面有人,便鸣喇叭示意走在前面的人让路,但对方没有让路的意思,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并互殴,互殴中唐某朋将他人砍成重伤,为此惹来牢狱之灾。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唐某朋犯故意伤害罪向都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即将开庭审理。
被告人唐某朋是一80后青年,但只有小学文化。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7月29日晚22时许,被告人唐某朋驾驶摩托车到拉棠村潘堂屯路段时,发现唐某师等人走在前面,便鸣喇叭示意他们让路,但唐某师几个人没有让路的意思。唐某朋认为唐某师他们故意不让路,非常恼火,就到唐某师的出租房找其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并互殴起来,唐某师持一把菜刀砍伤唐某朋头部后左耳一次,唐某朋夺得菜刀后将唐某师的左手臂砍伤。 经鉴定:唐某师左手臂伤势为重伤。 2012年8月,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唐某朋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某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34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法院即将开庭审理该案。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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