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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处规范 创新中提升
——北京法院执法规范化工作纪实
作者:鲍雷 刘玉民 赵岩   发布时间:2012-09-03 15:06:55


    为有效解决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北京市法院以创新审判管理为切入点,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监督制约,推行动态监控,开展全程量化,突破传统管理“看不见”、“摸不着”、“管不到”的工作难点,使每一起案件都严格依法律程序处理,使每一名法官都能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使每一名当事人都能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三年来,北京市法院在立案前化解纠纷110194件,极大缓解了收案数量快速攀升的压力,实现了审判运行的良性循环。有85%以上的速裁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45天,80%以上的案件不再进入二审程序。在最高法院确定31项指标中,北京法院有27项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一审案件陪审率达69.31%,超过了全国法院平均水平22.8个百分点。

                     立案服务:让当事人诉讼更“高效”

    “到法院打官司,最怕拖得时间长,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一拖大半年。没想到,立案不到一周,法官通知我和对方调解,才半个小时,法官从电脑里打了一张纸出来,我们协商的东西全部都在里头了。从立案到调解,一共才8天,法官办案的效率确实高!”

    前不久,一名打官司的群众接受采访时对北京市法院的诉讼效率提出了表扬。这种肯定源自该市法院推行立案诉讼改革后带来的变化。针对原有立案审查模式的弊端,北京市法院建立了双方当事人参与的起诉登记与适度审查相结合的“边审查、边调解、边立案”工作模式,既平等保护了双方的诉权,又有效过滤了程序瑕疵的案件,节约了审判资源,提高了程序规范性。

    去年,实行改革试点的9家法院审查出重复起诉等程序性瑕疵以及被告地址不实案件17723件,避免了上述案件直接进入审判程序,充分发挥了立案审判“过滤器”的功能。同时,通过加大立案前的多元化解纷解决机制,深化“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促进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充分利用立案前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第一时间接触双方当事人的有利时机,建立了行政机关参与的涉物业纠纷、供暖纠纷调解,行业协会参与的商事纠纷调解、专家及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工作机制,在立案前矛盾尚未激化,对立情绪不大的情形下,一批小标的案件即时和解、一批调解案件即时履行,避免了所有案件不加处理直接进入冗长的一审、二审程序,发挥了立案审判“分流器、减压阀”的功能。

                      动态提示:让法官办案更“省心”

    8月8日,像往常一样,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陈晓东上班打开内部办公网络,发现系统亮灯提示:一桩诉讼保全案件还有30天就要届满。陈晓东马上通知承办该案的法官李慧,提醒其注意保全期限。

    陈晓东使用的系统,是北京市法院“天平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近3年来,北京市法院年结案42万件以上,审判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达258件,全市民事结案前100名的法官年结案都在500件以上。巨大的案件压力使法官们每天超负荷工作,强调细节难免力不从心,稍有不慎,就会出现疏漏和风险,造成诉讼群众的不满。

    针对这种情况,全市法院普遍建立了对审执工作的全程提示制度,利用办公网络对法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涉及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审判作风中等问题、漏洞或应当引起注意的情况,主动予以提醒、督促或警示。记者登录到系统内看到,提示工作涵盖50余个管理节点,涉及立案、保全、执行、信访等10余项,既有保全到期之前提示法官及时注意续保的服务性提示,也有审限到期前提醒法官加快办理的督促性提示,还有对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性提示。法官们在使用后普遍表示,审判系统的提示功能,帮助大家避免了许多低级失误,让大家从事务性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到案件的审判之中,非常实用。

                      量化考核:让审判质效更“直观”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的院领导、审判庭庭长和法官近日拿到了市高级法院按月编发的7月份的《审判质量考核评析》,大家围绕着指标暴露出来的问题坐在一起,积极寻找工作中的短项,商量着有针对性的措施。

    北京市法院负责人介绍说,传统的审判质量考核模式下,考核指标过于单一,管理和考核不能有效衔接,考核指标不能逐级细化到业务庭和法官,严重影响和制约审判工作的提升。为此,北京市法院在最高法院新的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法院的实际,增加了4项重点工作指标,形成了由四级、35项指标组成,覆盖各法院、各审判业务庭、各法官和全部案件的全面的、完备的审判质量考核体系,形成了“三横三纵”的考核。“三横”即对各级法院、各审判口、各法官的横向分类考核;“三纵”即高级法院对各法院、法院对各审判庭、审判庭对法官的纵向分层考核。通过纵向排名,法院与法院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法官与法官之间能够横向比较、准确定位。

    新的考核机制建立后,各级法院、各审判部门和全体法官对审判质量的状况、排名位置一目了然。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院长安凤德表示,该院通过对一审服判息诉率、调解率、撤诉率等指标的重点分析和关注,能够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司法公信问题,以此满足人民群众对审判公正的基本需求。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院长蔡慧永称,通过关注和考核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使得房山法院的法官们更加重视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人民群众对快速解决纠纷的要求也得到了更好的回应。

    同时,考核结果也为法院评优创先、法官遴选和干部管理、教育培训等提供了依据。法院各管理主体部门目标一致、标准一致、方法和手段一致,遵守共同的考核管理规则,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审判资源,实现“审判”、“管理”、“考核”信息共享、业务联动、形成合力,促进审判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审判管理效益的最大化。随着新的考核机制的实施,全市法院立案变更率、一审案件陪审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6项指标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审判管理的效果明显。

    实践证明,北京市法院狠抓审判管理创新,有效解决了案件久拖不立、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等长期困扰当事人的诉讼问题,在解决司法行为规范化的道路上做出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面向未来,北京市三级法院将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进审判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扎实推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推动首都科学发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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