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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偷放进饭菜欲赖餐费 被拒后打伤仨店员
发布时间:2012-09-03 15:24:21


     本网讯(单青林 侯君颖)   日前,北京市密云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将苍蝇放入饭菜中恶意不结账,并殴打饭店员工的寻衅滋事案件,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检察院指控,杨某于2011年7月15日20时许,与几个朋友在北京市密云县一饭店吃饭时,认为饭菜不可口,遂指使朋友将死苍蝇放入菜盘中,杨某等人以此为由恶意不结账并殴打饭店4名职员,并造成3名饭店职员受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无故滋事并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杨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处以上刑罚。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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