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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客”的四重境界
作者:邱清龙 发布时间:2012-09-03 16:12:46
“剑客”有三重境界:四级,手中有剑,心中无剑;三级,手中无剑,心中有剑;二级,剑即是人,人即是剑;一级,无剑无我,剑我两忘。那么,将法官比作“剑客”,亦有三重境界:四级,手中有法,心中无法;三级,手中无法,心中有法;二级,法即是人,人即是法;一级,无法无我,法我两忘。
近日,湖南省第七期预备法官培训班迎来了北大法学院原院长朱苏力教授,他给在座的327名预备法官上了生动的一课——《依法与办案》,他开始就说了本文开头的一段话,他鼓励大家努力成为“一级”境界的法官“无法无我,法我两忘”,意思是说,不拘泥于条条框框,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就是一个好法官,国家的安定需要案结事了人和,这种说法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朱苏力教授讲了一个例子:《送法下乡》开篇有一个陕西某基层法院为信用社收贷款的经典案例:法院、派出所、村干部三方参与;无法界定的庭审和调解;农贸市场买菜式的讨价还价;程序不清却又记录严密的卷宗。在我们看起来不正常的事情,在基层却是司空见惯,所有一切令人费解的问题却又合理的存在着。所以,如果不顾各地区的具体情况,机械地“司法”不一定会成功。 朱苏力教授认为,中国的广大农村是个熟人社会,讲的常常不是法律规则,而是人情世故。来基层法院打官司的多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们是中国社会最底层的普通人,他们大都不懂法,只有最朴素的是非观,他们消息闭塞,内心保守,却又勤劳而善良。作为当事人,他们不关心纷杂的法律,也不关心繁琐的程序,他们最关心的是处理结果,至于处理结果是判决还是调解他们毫无意见。 “对于剑客而言,剑或是各种工具,都只是获得成功的过程而已,重点是成功,所以最高境界是无剑招的境界。同样,对于法官而言,法或是各种制度,都只是获得太平的过程而已,重点是太平,所以最高境界是无法律的境界。”朱苏力教授以此话结束授课,发人深思。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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