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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无钱治病与妻子盗窃后自首
发布时间:2012-09-04 09:49:01
本网讯(通讯员 韦安龙 刘凡壮)
两个月前,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的陈某在其妻的陪同下,来到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投案自首,并向警方交出了2辆盗窃得来的摩托车。近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近段时间以来,陈某的妻子发现原本活泼开朗的丈夫突然变得沉默寡言。在妻子的一再追问下,陈某才道出实情:原来,陈某近期因患病,需要许多钱才能治好。为了能在短时间内筹到钱治病,陈某便到巴马县城盗得2辆摩托车,藏起来准备出售。陈妻获悉后劝说丈夫,逃逸行为只能躲一时,以后一定得四处躲避,整日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良心也会受谴责。在妻子的耐心劝说以及亲情的一步步感化下,陈某终于鼓起勇气,向警方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案发后,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诉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系偶犯,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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