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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借钱不还引纠纷 法官诉调对接解心结
发布时间:2012-09-04 15:48:09
本网讯(通讯员 王洪亮 耿高峰)
昔日朝夕相处的同事因借款引发纠纷并告上法庭,法官没有就案判案,而是通过庭前调解解开心结。近日,在河南省襄城县法院麦岭人民法庭樊高峰的努力下,一起同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调解。
原告瞿甲与被告吴乙系同事。2010年3月,吴乙因资金紧张向瞿甲借款35000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瞿甲数次催还,但吴乙仅归还了10000元,余款25000元一直拖延未还。瞿甲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乙归还借款25000元。 该院麦岭人民法庭樊高峰同志阅卷后,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可能,便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吴乙。吴乙得知瞿甲起诉后非常气愤,表示不管法院如何判决,自己都不会履行判决。 为便于了解案情,承办法官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前往吴乙的工作单位,吴乙见此,情绪逐渐缓和,并告诉法官自己并非无故拖欠借款,而是因这段时间家人做生意需要资金,暂时无力偿还,希望能够缓一阵子再偿还。得知这些情况后,承办法官及时告诉了瞿甲,并告知双方第明天到法院协商解决此事。 次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承办法官从原被告双方系同事这一角度出发,说明了吴乙面临的实际困难,耐心劝导瞿甲给予吴乙一定的宽限期。经承办法官反复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吴乙于2012年8月31日前偿还瞿甲1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15000元于2013年7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瞿甲自愿承担诉讼费。 至此,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瞿甲和吴乙最终能够相互体谅,一度紧张的同事关系得到缓解。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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