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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筐饱含深情的红枣
作者:张运岩 宋兴林 发布时间:2012-09-04 16:44:44
“宋法官,要不是您帮我把那二亩多土地要回来,我这个孤老婆子今后可咋过,您就像我的亲人一样,这一框刚打落的枣子您一定要尝尝。”
按照“七月十五枣落竿”的说法,现在正是收获红枣时节,9月4日我来到社旗县人民法院饶良法庭,就收到一框金灿灿燃着红晕的枣子,这是朱集乡六十多岁的陈大娘送给法官的一份特殊的礼物。我看着这一筐红枣陷入深深的沉思和回忆,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工作,却收到着这一筐的沉甸甸的包含着人民群众深情厚谊的红枣,法官把人民群众的案件认真办好,人民群众就把法官当亲人。 事情还得从两个月前的一天说起,那天是我负责接待来访的当事人,陈大娘一到饶良法庭的接待室就难过地哭了起来,她说她的二亩六分责任田被自己的侄儿抢种了,让法官替他做主一定要讨回的耕地呀,这二亩土地她他唯一的依靠。考虑到张大娘的这种亲属之间的纠纷,我决定进行立案预登记交给社会法官先行调解,但是张大娘告诉我,这件事情,村里、乡里的人都调解不好,现在只有法庭能给她做主。 我和书记员小张来到陈大娘的侄儿小李家了解案情,小李出外务工去了,只有小李的父亲老李在家。经调查陈大娘是云南人,在本地无亲无故,夫妻二人婚后没有生育子女。2012年春的一天,相依为命的老伴李某突发疾病身亡,因家中无积蓄,李某的侄儿小李就在族人的帮助下把处理了李某的葬事宜,小李共花费人民币5000元。因为陈大娘没有钱支付小李花费的殡葬费用,小李就把陈大娘家的二亩六分责任田收获了夏粮小麦,并种植了秋作物。陈大娘无儿无女,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这责任田是她唯一的依靠,手里没粮心里慌呀!陈大娘不同意小李耕种自己的责任田,可是小李要求陈大娘归花费的丧葬费才能交还土地。陈大娘和小李因此起了纷争。该案件经李某的族人、村干部、乡民调组织调解,皆因陈大娘没有钱支付小李未果。 因小李出外务工,我多次到小李家中均没有见到小李,一边是焦急的陈大娘,一边是未能谋面的被告,如果小李不应诉,法庭甚至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考虑到陈大娘和小李的特别的亲属关系,如果不能很好的化解矛盾,将不利于陈大娘今后的生活,我首先做老李的思想工作,老李也是十分同情孤苦的陈大娘,他把小李的联系电话给了我。 我给小李打电话劝解他回来解决纠纷,小李的态度很抵触,他说只要陈大娘拿出五千元钱,他就把土地归还个陈大娘,接着以工作忙挂了电话。当事人这种态度,调解工作真的很难进展,但是,一想到陈大娘对法庭和法官的信任,她把最后希望都寄托我的身上,我还是想办法调解此案,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农时不等人。我决定给小李发短信讲讲法律和情理。我给小李发给短信告诉他虽然陈大娘暂没有能力归还支付的钱财,但是大娘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这是她唯一的经济来源,小李抢种陈大娘的耕地是违法的。通过短信与小李讲法律、讲亲情,发了几次短信之后,我在与小李电话沟通的时候,他的态度转变了不少,但是对于自己垫付的五千块钱的事情一直解不开心结。我从亲情入手,告诉他陈大娘现在虽然没有能力归还支付的丧葬费,但是陈大娘对你处理李某的葬礼事宜是感激的,乡邻邻也觉得你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这些都是多少钱也买不来的;相反,如果你抢种了陈大娘的责任田,不但法律规定要归还,而且乡邻也会在背后指点议论。小李最后说,这么多人一直做工作,只有您说到我的心里了,我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我因为工作原因不能回来,这件事情委托给父亲老李处理吧。当我们找到老李协商此事的时候,陈大娘主动对老李说,麦子和秋作物你们收了算算能够值多少,折抵一部分丧葬费,剩余的我这老婆子慢慢还。老李也说,其实只要你知道小李的好就行,一家人还说什么钱不钱的问题,你不要再在村中说小李要逼死你的闲话就行。双方冰释前嫌后陈大娘撤诉了。 本案其实并不复杂,因为小李不懂法,抢种耕地以后,陈大娘四处求助和告状,让小李很少没有面子,小李就赌这一口,任谁劝说也不服气,结果这个案件调解成了死胡同。很多这种的农村纠纷,除了法律,亲情还是很重要的。在向小李释明了法律,讲明了道理,案件真的就容易处理多了。要不是陈大娘送来的一筐红枣,我几乎都忘记了这件事情。陈大娘送给法官的不只是一筐红枣,还有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情意,让我的心热乎乎的。能用自己的力量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问题,我们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亲人的事情来解决,当事人就像我们的亲人一样亲。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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