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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伤了姐妹情 法官调解重归好
发布时间:2012-09-05 15:26:35


     本网讯(通讯员 陈少杰)   广西壮族自助区天峨县纳直乡的任凤和罗翠,既是表姐妹又是隔壁邻居,且2人的丈夫亦是表兄弟关系,却因为任凤家里丢了一只小狗,导致俩表姐妹相互谩骂、污辱,乃至相互起诉,对簿公堂。日前,法官登门“造访”,化解了俩表姐妹的怨情。

    2010年2月中旬,任凤的家公黄元用一条大狗换得罗翠家的一条小狗。十几天后,小狗走失了。同年3月7日,罗翠夫妇杀狗过节,黄元怀疑是他们把小狗拿回去了,便提出质疑,罗翠夫妇予以反驳,因此发生争吵,此后两家人一见面便互相谩骂。

    2011年8月,罗翠夫妇以任凤长期对其进行漫骂、侵害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法院受理后多次主持双方调解,但均以失败告终。后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法院判决任凤停止侵权及赔偿罗翠夫妇精神损失300元,黄元不承担责任。今年5月,任凤以罗翠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罗翠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

    法院依法受理后,主审法官意识到只有进行调解,才能修复两家人感情上的裂痕,遂决定登门拜访。经法官先后进行耐心劝解和动员,罗翠同意当面向任凤认错,并满足了任凤提出要其封120元红包的要求,俩表姐妹终于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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