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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法院公安接力护送“遇险”少年彰显大爱
发布时间:2012-09-06 15:10:19
本网讯(通讯员 牛俊)
近日,云南省昭通中院2012年在彝良法院审理何某故意杀人一案时,因受害者家属心存怨恨,意图伤害被告人子女,但被机警的法警成功阻止,并与铁路部门的接力护送下,将被告人子女安全送回家。
被告人何某与被害人张某系夫妻,而双方离婚后重组家庭,而组建家庭后分居两地的生活逐步导致双方感情的破裂,在2011年12月18日晚上商议婚姻时,发生争执,被告人手持菜刀,在被害人租住处,将被害人母子残忍杀害,年仅7岁李某在此次争执中,死于“叔叔”的刀下。 得知将接受公审的讯息父亲后,多月未见父亲的小何从宜宾赶到彝良探看父亲,受害者家属小李(附带民事原告人,未成年)等也来到庭审现场。虽被告人积极认罪,但民事赔偿部分因双方分歧过大,而被告何某又无任何可供赔偿的财产,调解破裂,加之被害人亲属的情绪难以平息,随即小李便起了报复小何的念头。彝良法院法警发现苗头不对,立即隔离了双方,此时已急火攻心的小李仍不善罢甘休,休庭后随即与亲朋十余人集结于法院大门外打算堵截小何,并扬言要“父债子偿”。 闻听此言,法警队长感觉到了事态非常严重,如果继续放任小李的行为,又有可能发生一起恶意伤害事件,再次上演一场悲剧,随即安排三名干警,一名带小何留在办公室,另外两名去做小李等人的思想工作并遣散其他群众。在两名干警的悉心开导下,小李暂时放弃了“父债子偿”的念头,并劝其亲属散去。 回到办公室,队长在向主管副院长汇报后,副院长指示要以大局为重,哪怕牺牲休息时间,也一定要保护小李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其在异地他乡不受侵害,将其护送回家。 时值下班,队长带领一名干警,顾不上忙碌一天的劳累和饥饿,带领小何吃过简餐,随即马不停蹄的把小何送往邻县大关天星镇火车站搭乘前往四川的火车,到天星后才得知当日的末班车早已发出,最早的一班车也要等到次日早上7点,同时又得知被害人家属不愿善罢甘休,准备追到天星火车站再次找他讨个说法。因法院干警人力有限,只好联系了火车站治安室及天星火车站派出所。在派出所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火车站站长及派出所民警即表示,支持彝良法院工作,尽全力在管辖范围内保护小何安全,为方便小何搭乘次日火车,火车站站长还亲自把小何接到自己的家里,安排小何住宿,这时队长一行才把悬着的心放下,安心返程。 次日早上7点10分,队长接到天星火车站派出所所长电话,小何已安全送上开往四川的火车并交给乘警,下午5时小何报来了安全到家的消息。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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