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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度公司起诉焦作多家商场销售假冒商品
发布时间:2012-09-06 14:22:32


     本网讯(通讯员 刘建章 李添)   9月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公开开庭审理了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状告焦作市多家超市、商场销售假冒其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这是焦作市首批因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361°”运动产品而被起诉到法院的案件。

    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起诉称:原告注册的驰名商标“361°”及其字图形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广泛使用和大力宣传,已经成为运动鞋、服装、袜子等体育用品领域内的行业著名品牌。2011年,原告发现在焦作市市场上有些商家销售的带有“361°”标志的T恤衫、鞋等商品系假冒其商标的产品,这些销售行为严重的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及恶劣影响,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各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承担诉讼费。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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