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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趁办公室人员吃午餐时机盗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9-06 14:21:07
本网讯(通讯员 贺力平)
被告人公某不靠诚实劳动挣钱养家糊口,而是想偷鸡摸狗搞点钱勉强度日,在初次盗窃时就被抓住并处以行政拘留的情况下,公某仍不反省悔改,再次入户行窃又被当场抓住,虽然一分钱也没有得到,但仍然被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七十年代初出生的公某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一家企业工作,但因企业改制不得不下岗,从小没吃过苦,去外打工又因吃不了苦被老板辞退,多次找工作碰壁后就想偷鸡摸狗搞点钱勉强度日。2011年5月,他初次下手,在邵阳市东风商业步行街一服装行趁服务员不注意,盗窃衣服两件,当场即被抓,但因数额较低,不够立案标准,后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 公某出来后一开始还能管住自己的手,但因没有工作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2012年3月31日12时许,公某手又开始发痒。他窜至邵阳市志成新世界售楼中心办公室,趁办公室工作人员吃午餐分散注意力时机,盗走办公室工作人员吴某的钱包后走出办公室,发动摩托车逃跑时就被被害人吴某及售楼中心的保安人员当场抓获,钱包内有现金3800元及银行卡等物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庭审中公某自愿认罪,法院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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