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聂国华)
本文的两名某科技学院学生就是随意地将手机放在寝室的桌子上,谁知一不留神,寝室被伺机作案的小偷舒某光顾顺走手机。幸好同学发现及时,才将手机追回,小偷舒某也因此落网。近日,江西南昌市青山湖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2年5月11日19时许,被告人舒淑广骗过门卫的检查,溜进某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宿舍。舒某以推销的名义到各寝室打探“军情”,寻找作案目标。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舒某发现了作案目标。其趁被害人杨某洗衣之机,窃得其放在桌子上索尼爱立信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265元)。随后其溜进被害人胡某宿舍,盗走胡某IPHONE4S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583元)。得手后,舒某迅速逃离现场。随即,被害人杨某发现手机不翼而飞,马上发动同学寻找,并用同学的手机不停拨打自己的手机,手机响了一下就无法接通。幸好,同学中有一人说刚看见一个人匆匆离开宿舍楼,有重大的嫌疑。同学几人立即前去追赶,并在篮球场上发现有嫌疑人。他们立即将舒某拦下,并从其身上搜出被盗手机。同学遂将舒某扭送至学校保卫科,后将其移交公安机关。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舒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84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舒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赃物被收缴并发还被害人,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该院据此对其作出如是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