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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胎五月孕妇嫌丈夫平时不浪漫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09-07 09:41:34
本网讯(通讯员 刘觉)
妻子怀孕5个月,即将为人父母的夫妻本应高兴才是。然而,妻子赖某某近日却以丈夫庄某某平时生活不够浪漫为由向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赖某某诉称,自己与丈夫结婚十年,但平时丈夫少言寡语,对自己生活漠不关心,更谈不上浪漫,在数十年时光的消磨下,双方没有了夫妻感情,为此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被告庄某某辩称,双方的夫妻感情还可以,今年还建造了一层三室一厅的房子,而且儿子也快十岁了,现在原告也怀有身孕,说一切说明夫妻感情不错。自己的主要缺点是不善于表达,也不会说一些甜言蜜语去哄妻子。为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被告家庭的和谐稳定。 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为此,本案女方虽然怀有身孕,但作为原告,其起诉离婚法院应该受理,但是否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还要进一步开庭审理。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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