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熊晶)
丈夫为求“长生不老”,经常不履行夫妻义务,且长期“打坐”,不赚钱养家,妻子无奈只得向法院起诉离婚。9月6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的主审法官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调解了这样一起因迷信而婚变17年的离婚纠纷,夫妻二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二人共同所有的房屋,较新的由妻子余某所有,旧的由丈夫陈某所有,并由陈某向余某提供经济帮助7万元。拿到民事调解书之后,男女双方均如释重负。
丈夫陈某与妻子余某均系新干县七琴人,二人于1972年12月结为夫妻,并生育一子一女,现均已成年独立生活。一家四口人日子也算其乐融融。然而好景不长,陈某与一李姓朋友相识后,受其不良影响,从2005年开始便崇尚迷信,为求“圣果”、“长生不老”,经常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且为求早日能“得道成仙”,每天要花上大量时间“打坐”,拒绝从事家庭生产、生活劳动,严重影响工作和家庭生活。妻余某苦口婆心劝戒,17年来,一个人独自承担绝大部分的生产、生活劳动,并把两个孩子含辛茹苦地拉扯长大,并为二人操持婚事,建立自己的小家庭,痴心地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然而事与愿违,沉溺于迷信的陈某依然我行我素,还妄想“千岁” ,求“圣果”,拒绝与余某同居生活。2012年7月,余某在儿女的支持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其与陈某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鉴于原、被告双方都无挽回婚姻的意愿,且又不愿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上存在较大分岐,毕竟二人共同生活了三十年,主审法官经过上午近四个小时的调解,针对二人共同财产的分配上,侧重于原告余某作为无过错方可多方得财产的原则,与被告陈某反复进行沟通,并连同其二人子女共同作陈某的思想工作,最终使陈某答应了法官所提的如上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