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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纠纷搧女邻居两巴掌被诉
发布时间:2012-09-07 09:57:08


     本网讯(通讯员 覃兆华)   “谢谢法官,谢谢你那么用心调解,让我能跟黄大姐像以前一样和好”,这是9月6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后被告对法官说的话。

    原告黄某女与被告宾某男系邻村村民。2012年7月3日上午8时许,被告怀疑原告砍了其香蕉树,在争吵中被告打了原告两巴掌,随后双方报警,经贵港市公安局狮子岭派出所调解,但未达成协议。原告当天到贵港市人民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416.1元,因被告未支付任何赔偿给原告,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1416.10元,误工费4天×82.7元/天=330.80元,交通费100元,精神抚慰金1000元,合计2846.9元

    法院受理本案后,主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耐心地倾听缘由,细心地做思想工作。被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真诚地向原告道歉。原告也表示,乡里乡亲的,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最后,原、被告双方都解开心结、握手言和,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经济损失1850元给原告,并当庭支付完毕。

    长期以来,港南法院贯彻“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不断探索调解新方法,通过多方面成功地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的实现了“案结事了”,努力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持续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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