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女子结婚一年因丈夫犯强奸罪离婚
发布时间:2012-09-07 13:57:00
本网讯(通讯员 姚成龙)
结婚不到1年,丈夫犯强奸罪,妻子诉请法院要求离婚,9月6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支持了妻子的离婚请求。
原告李仙凤是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人,2010年在外务工期间与彭泽县定山镇青年许文明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11年5月18日在彭泽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7月12日生一女,取名许燕。婚后,李仙凤才得知许文明在结婚前曾和别人同居,并生育一子(已夭折)。李仙凤对此事本就耿耿于怀,谁知,今年5月份,许文明涉嫌强奸罪被关押于彭泽县看守所。后被彭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个消息,好似晴天霹雳,李仙凤精神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一下子晕了过去。李仙凤在村里总感觉别人在背后说些什么,回了安徽娘家呆了一段时间后,诉至法院。 在彭泽县看守所开庭时,许文明称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李仙凤还写信给他叫他好好生活,并说他已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维持原判,他就同意离婚,否则不同意离婚。 审理后法院认为,夫妻间应相互忠诚,婚后夫妻之间理应互敬、互爱,但许文明却不履行夫妻义务,不尽家庭中丈夫的责任,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这种对妻子不负责任的态度已严重破坏了夫妻之间的感情,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最终判决二人离婚。 本案宣判时,九江中院的判决结果已经下来,许文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