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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规占道搭木棚坍塌砸伤人遭诉
发布时间:2012-09-10 14:32:00


     本网讯(通讯员 李国红)   违规占道搭建木棚,突然刮倒砸伤路人,被判担全责。9月10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被告陈辉赔偿原告陈国各项损失16344.73元。

    被告系某家具厂私营企业主,该家具厂建在潭丘乡大塘自然村的环村水泥路旁,并私自搭建了一个简易木棚用于堆放材料(该木棚占用了道路约2米)。2010年2月25日下午6时许,原告在村庄附近办事,因天突然刮风下雨,在原告回家路过该木棚时,该木棚的简易拦板受大风影响突然倒塌,致使原告被拦板砸倒在地,致头部和左脚严重受伤。后原告被送往新干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2744.53元,原告的伤势经司法鉴定为伤残十级。此后,双方虽对此进行过协商但未果。为此,原告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违规占用道路搭建木棚,却没有确保木棚及行人的安全,致使原告在路过木棚时被木棚倒塌的拦板砸伤,对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被告应负全部责任。为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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