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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其妹妹赌博输钱寻衅滋事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0 14:56:20


     本网讯(通讯员 许舫逊)   9月10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葛军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被告人葛军因认为被害人邹安国之妻江晚珍害其妹妹葛燕赌博输了钱,便怀恨在心。2012年5月5日,被告人葛军叫出租车司机黄旗强将其从丰城城区送回洛市镇,当车行驶到丰城孙渡派出所附近时,被告人葛军要求自己开车,遭拒绝,被告人葛军便对黄旗强进行殴打,黄旗强被迫将车交给被告人葛军。之后,被告人葛军独自开车回到洛市镇并寻找被害人邹安国。在洛市集镇被告人发现被害人邹安国开车往丰城方向行驶,即开车进行追赶,并在洛市镇花园村路段将被害人邹安国拦截。被告人葛军即下车,手持砍刀将被害人邹安国开的比亚迪轿车前后挡风玻璃砸烂,并砍伤被害人邹安国的左手,被害人邹安国受伤后驾车离开。被告人葛军驾车追赶未果。便窜至被害人邹安国家中,将点燃的自制爆炸物扔进邹安国家中。次日上午,被告人葛军又携带两把刀、一把弓弩、自制爆炸物准备去邹安国家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邹安国的伤情为轻微伤乙级;经价格鉴定,被损坏的轿车前后挡风玻璃价值人民币12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葛军随意殴打被害人,并任意损毁被害人的财物,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乙级,财物损失较大的后果,情节恶劣且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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