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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未获赔偿金即去世 法院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09-11 14:56:52


     本网讯(通讯员 苏娟)   “法官大人,如果他不赔钱就判重点,让他把牢底坐穿……”受害人家属坐在调解室里情绪很激动,时不时冒出几句怒吼。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该案的程法官,不紧不慢地为每一位家属端上一杯热茶,请他们坐好后,首先安抚被害人家属的情绪,让他们平静的说出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他们的诉求。

    2010年7月8日17时许,家住北流市新丰镇某村的李某与隔壁村的陈某,在北流市新丰镇某娱乐室因赌博发生争执,双方剑拔弩张、你一言我一语的,气氛很紧张。此时李某的哥哥李某某正站在李某身旁,为了帮弟弟出气,李某某拿起该娱乐室内桌球台上的桌球掷向陈某。结果,桌球没有打中陈某,却掷中了坐在陈某旁边当时已80多岁高龄的吴某。桌球很坚硬也有一定重量,年轻人被打中都吃不消,何况是年事已高的吴某,他哪里经得起这种创伤,当即满脸是血,鼻子周围的区域早已青红肿胀起来,左边的眼睛也受伤了。砸中人后,李某某心慌了,没敢报警,跑出了娱乐室的大门,却被一个热心群众梁某拉了回来,梁某叫他送伤者去医院救治,尚有良知的他马上拉摩托车载上吴某和梁某去到医院治疗。看见吴某在医院里有梁某陪伴,因害怕吴某的家属到了医院看见他后会殴打他,他选择了溜之大吉。后来李某某一直没有到医院探望过吴某,也没有给过医药费吴某。事后经过玉林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吴某系被打伤面部导致上颌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于当年10月22日将李某某逮捕归案。归案后,公安机关发现李某某是一个“瘾君子”,不仅有吸毒史,而且患有传染性呼吸类疾病,不宜收监羁押,对其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之后,吴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某某赔偿其因李某某的侵害行为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万多元。法院最后支持了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但是李某某却迟迟不予履行。李某某是一个标准的“啃老族”,没有正式工作,没有固定收入,赋闲在家,依靠父母维持生活,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虽然,李某某的父亲做点小生意,可能具有支付能力,但是李某某已经成年,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他犯下的错不能强制其父亲承担。

    案发2年后,当年的受害者吴某因年事已高驾鹤西去,却从未收到李某某给付的一分钱赔偿款,也没能听到李某某对他说声抱歉。吴某的家属拿着法院的生效民事判决,却拿不到赔偿款,既气愤,又无奈。2012年7月中旬,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程法官承办该案后,第一时间通知了被害人家属来到法院,告知了他们相关诉讼权利,询问他们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及诉求是什么。虽时隔两年,但受害人家属情绪仍十分激动,程法官耐心倾听了被害人家属的诉求,也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如果这个案不能执行回赔偿款,法院的强制力何在,公正何在,恐怕被害人在泉下也会叹息。

    送走了被害人家属,程法官马上电话联系正被监视居住的李某某,可是李某某一直不接电话,联系其父试图沟通下赔偿问题,其父也是百般推脱,始终谈不拢。但是程法官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他仍然一有空就打电话给李某某,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他能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终于,李某某思想有所松动了,说赔偿对方经济损失也可以,但是自己没有钱,要和家人商量。程法官把李某某赔偿的意愿转告其父,动员李父积极赔偿对方的损失,为其子争取得到对方的谅解,得到从宽处理。但是李父听说赔了钱也不能保证不抓人、不判刑后,态度很强硬,坚决不赔钱。程法官没有气馁,不厌其烦的一次次拨通双方家属的电话,耐心细致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后被害人家属愿意把赔偿数额降到了6000元。但是,面对这个比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少了一半的数额,李父刚开始也不愿意赔偿,程法官一再对其做工作后,李父终于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一致协议并一次性支付了6000元的赔偿款。这笔赔偿款数额不大却姗姗来迟,让被害人家属等了两年。被害人家属拿到赔偿款后,眼眶湿润了,他们深知这款项得来不易,这里面有程法官锲而不舍、耐心调解的心血,但是他们说这也是喜悦的泪水,他们真正感受到了人民法官为民办案的热忱,感受到法院的公平正义所在。他们甚至当场从赔偿款里抽出几张百元大钞递给程法官,说是给法官的辛苦费。程法官笑了笑,把钱如数塞回家属手里,婉言谢绝。

    然而,刚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的李某某,因玩世不恭又捅了篓子。李某某经法院依法传唤竟然拒不到庭参加刑事部分的法庭审理,在合议庭成员及公诉人干等了2个小时后,程法官终于联系上李父,得到的答案竟然是李某某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忘记了开庭的事情,已经外出游玩。李某某如此无视国家法纪,无视法庭的庄严,已经不适合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于是在2012年8月10日,法院决定对李某某予以逮捕,同日由北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后,马上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李某某坐在被告席上,脸上流露出一丝丝畏惧,看着手上亮铮铮的手铐,他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李某某在之后的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一直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在最后陈述时也表达了悔恨之意和对被害人的歉疚之心。庭审结后束,程法官对他进行了法庭教育,李某某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的伤害,以后不会冲动做事。

    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李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该案因为主办法官的尽心调解、得当处理,使得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讼,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是人民法官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结果。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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