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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涉军维权助维稳
发布时间:2012-09-11 16:42:39
本网讯(通讯员 张和平)
2012年9月10日,某部队将一面绣着“诉前化解促和谐,顺民意者得民心”的锦旗送到南乐法院,表达对河南省南乐法院认真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的感激之情。
吴某系某部队退役军官,退役后一直带着身体多病的妻子在家休养,生活过得比较紧张。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吴某于2012年8月18日在去县城为妻子买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吴某受伤。吴某受伤后,肇事车辆车主范某在医院护理受伤的吴某,并支付了大部分医疗费。准备出院时,双方却因后续赔偿款问题发生矛盾,范某不再赔偿。吴某无奈来到法院起诉范某。 在立案庭的法官询问过程中,吴某突然头晕眼花,立案庭的法官便让吴某先回家等候消息。吴某走后,南乐法院启动涉军维权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实行减免诉讼费的优惠政策。然后,南乐法院将范某传到法院,经大量的调解工作,范某终于同意再赔偿吴某3100元。在电话中征得吴某同意后,南乐法院工作人员带着3100元赔偿款,驱车来到吴某家中,并且看望慰问了吴某病榻中的妻子。 在签订完调解协议,接过3100元赔偿款后,吴某感激地说:“感谢地方政府,感谢法官,为我做主,这真是雪中送炭啊”。当某部队得知吴某的情况后,很感激南乐法院对吴某案件的处理,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这只是南乐法院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以实际行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一个缩影。由于涉军维权工作的卓有成效,南乐法院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所涉军队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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