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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起诉获赔
发布时间:2012-09-12 09:20:21
本网讯(通讯员 舒荣华)
安徽省泾县云岭镇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已支付了12万余元巨额医疗费,但仍需继续治疗,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
徐某遂向安徽省泾县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要求某保险公司先予支付5万元医疗费。泾县法院受理后,立即作出裁定交予执行庭办理。执行法官特事特办,电话联系该保险公司,述明案情及法理,敦促保险公司立即汇款。仅过几日,保险公司将5万元汇至法院执行款账户,解决了徐某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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