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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寻表妹回家被其男友殴打持刀报复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2 09:54:49


     本网讯(通讯员 彭玉玲)   表哥受舅舅之托找表妹回家,因言语不和被表妹男友打伤,一气之下便持刀进行报复。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谢创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1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因表妹十点多没回家,被告人谢创兴受舅舅之托在县城一溜冰场找到表妹,说表妹不要玩得太晚要表妹马上回家,因而与表妹的男友邓某发生拉扯打架。被告人谢创兴认为自己吃了亏,便于2011年10月23日晚纠集王某等人携带砍刀骑摩托车在县城街上寻找对方。之后,被告人谢创兴、王九平等人来到县城河边的夜来香夜宵摊时,发现邓某等人在吃夜宵,便持刀冲上去将正在吃夜宵的邓某等人砍伤。经法医鉴定,邓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案发后,被告人谢创兴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创兴公然藐视国家法律,破坏社会秩序,伙同同案人持刀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乙级,情节恶劣,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谢创兴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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