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宁国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讨薪案
发布时间:2012-09-12 10:38:21


     本网讯(通讯员 梁新宇 曹源)   经过接近半年的精心、细致的工作,安徽宁国市人民法院近期成功调解了一起追偿劳务报酬纠纷案件。

    2011年6月9日王同等六人被宁国市一萤石矿聘请从事开采工作,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约定了开采矿石的报酬、零工及停工停产的日工资。6月26日后,由于矿方内部管理矛盾等问题,矿石开采停工,8月9日恢复生产后不到20天再次停工。因生产不正常,王同等六人多次找到该矿负责人要求结算劳动报酬并离开矿山。然而矿方却推说即将恢复生产,既不让王同等六人离开,也不结算劳动报酬。经王同等人多次催要和当地乡政府的协调,矿方才在龙年春节前支付王同等人部分报酬。就尚未给付的余额部分,王同等六人起诉至宁国市人民法院,而此时距停工已有半年时间。

    法院受理此案后,曾多次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一起进行沟通,使他们互相理解对方的困难和苦衷。2012年5月30日,为了方便当事人,宁国法院更是直接把流动法庭设在了王同家的院落中。后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在8月30日达成了一致,萤石矿公司一次性支付王同等人每人劳动报酬3000元,王同等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双方前后长达一年的纠葛终于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